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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来源: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21-11-08 2142次浏览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以上就是翰懿法务小编对于《房产纠纷》的相关知识的详细的介绍供大家参考,以及对司法解释的一个梳理,如果对文章内容还有不确定和疑问,随时欢迎读者们来翰懿法务找专业律师进行房产纠纷问题详细的询问。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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